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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8号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8号

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8号
2007-07-24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8号

【发布单位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07年第38号 【发布日期】2007-07-24 【实施日期】2007-08-01 起至 2007-12-31止 经国务院批准,自2007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对部分铝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以暂定税率形式,将税号 76011090 项下的未锻轧非合金铝的进口关税税率由5%下调至0%。 二、对非铝合金制铝条、杆(税号:ex76041000)开征出口暂定关税,暂定关税税率为15%。 特此公告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○○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(稿件来源:海关总署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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